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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职责
发布单位: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   发布时间:2014-08-12
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;

(二)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规划、任务目标制定和业务的监督考核及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调整;

(三)负责执行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统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工作;

(四)承担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、统计分析及管理;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统计制度,汇总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、季、月度财务报表。

(五)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;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、存储、划拨。

(六)管理各分局和镇(街)办事处,监督、指导和督促全市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的开展。

(七)参与全市城乡居民保险制度的研究制定,及有关制度的执行、管理和监督。

(八)拟定社会保险宣传计划并组织落实。

(九)承担市政府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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