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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励假期间职工妈妈们有生育津贴吗?
发布单位: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   发布时间:2017-10-10 16:23:00

答:女性产假由基本产假和奖励假组成。 也就是:178天产假=98天顺产假+80天计生奖励假(部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) 而《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条例》已有明确规定,“奖励假期间职工是不享受生育津贴的。” 这也就是说,计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并不等于职工实际休假天数,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、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,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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